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蒋蔚: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
商银行南京分行会计,江苏省财政证券公司、信泰证券财务、行政总监,上海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苏州营业部总经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机构部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信用
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高级顾问,海南曼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董事会会议
蒋蔚
出席股东会次数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对所有审议议案均
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主要履行职责如下: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
理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临时股东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重点、报表主要指标等事
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可能的关注事项进行细致询问,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五)现场工作情况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
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
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5 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
间为 20 天。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
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
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的相关法规,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按规定履
行了审议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鉴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理由具有恰当性,且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九)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
成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认为:成乾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成乾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
力等符合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
(十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计划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度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决策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 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