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崔孙良)
本人作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已届
满6年,于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
立董事后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崔孙良,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博士后、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博士后、浙江大学药学院
特聘研究员、杭州吲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药
学院教授、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
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职能
作用,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献计献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人 2025 年度共参加专门委员会 6 次,审议通过 16 项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一次会议
案》。
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4、《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次会议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告>的议案》;
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三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四次会议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事候选人
候选人
事候选人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一次会议
事候选人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候选人
选人
候选人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
一次会议
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
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
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
(四)现场工作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于2025年11月12日届满。
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
展等相关事项。通过公司走访、基地调研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通讯沟通,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
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
事履职的情形。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的议案,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与相关人员沟
通、联系,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益为工作重心,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
式,与投资者对话,听取建议和解答问题。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
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提名葛建利女士、卢刚先生、黄洪林先生、卢瑾女士、李文绢女士 5 人为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永洲先生、姜林先生、周钧明先生
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其他工作情况
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汇报!
(本页无正文,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崔孙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