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6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维护本公司、公司投资
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
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
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
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
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
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
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
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
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
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
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
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
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
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
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
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
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
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
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江苏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附表: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表
暂缓披露□ 豁免披露□ 档案编号:
登记时间 登记人员
申请部门 申请人员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
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
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或豁免事 是 □ 相关内幕人士的是否 是 □
项的知情人名单 否 □ 书面保密承诺 否 □
申请部门负责人
意见
董事会秘书
审核意见
董事长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