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
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认真、勤勉、审慎的原则履行职责。
审慎审议,就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对公司的发展及
经营发表建议或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陈高才先生:男,汉族,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7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获得博士学位,
出站。2011、2016 年晋升副教授和教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中国博士后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科等项目多项,
并在《会计研究》、
《经济学》
(季刊)
、《管理世界》、
《当代财经》等期
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流动站博士
后、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
教授、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劲旅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我本人及直系亲属
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括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
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会情况
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的
姓名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陈高才 7 7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本人任职期间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中均担任委员,并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2025 年度,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对于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
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会议 2 次,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对于本人任职期间
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运营实际,积极参与对内部审计的监
督、评估等。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
重点工作事项。年审过程中,了解审计机构的审计策略制定、重大风
险领域核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
报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公司分别在《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组织召开了 3 场业绩
说明会,作为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
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并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
与中小股东互动交流,从公司治理,法律合规及经营状况等角度回应
中小投资者的提问,进一步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和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维护。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主动关注外部媒体对公
司的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中
小投资者的要求,促进公司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2025 年度,本人积
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 2 次,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增进
了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及时回
应中小投资者诉求。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各专门委员会、
业绩说明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重点了解公
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战略推进进展以及规范运作执行情况,为科学
决策提供支持。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确保本人能够有效行
使职权。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本人就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交流,为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与便利条件。本人还通过公司安排参加
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以及独董后续培训,进一步增强对公
司治理以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协助本人不断提
升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充分了解关联交易开展的必要性、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规则公允性
基础上作出了独立判断,认为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客观反映了相关情况。公司已规范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程序,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四)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听取了相关人员就上述报告所作
出的专题汇报,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
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
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本人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认
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审计收费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的审计机构期间,容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能够客
观、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顺利完成了公司
素质,对该议案予以认可。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八)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九)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本人对公司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议,投了赞成票,并发表意
见。认为相关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候选
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
的情形。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予以确认。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其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行业特点,保证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对全体股东尽责的信念,严格遵循《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职,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
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及《公司章程》指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确保
董事会决策过程的公正透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高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