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29:4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42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公司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
形。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围绕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上市公
司市值管理成效、加强投资者沟通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合理
反映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
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
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
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提升措施多样化且具
备实际可操作性,同时通过强化对相关举措的监督与落实,确保估值提升计划暨
行动方案能够有效落地,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
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
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每日收盘价
变动区间为 4.64 元/股至 5.28 元/股,低于 2023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6.71 元;
元/股,均低于 2024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7.74 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行动方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内容
下具体措施:
  (一)锚定战略航向,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紧扣服务中心大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十五五”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优势,深度融入长三角一
体化发展,支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一企一策”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
共同富裕示范区。引导金融服务业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
持续提升服务实体赋能产业核心能力。持续推进高端制造提质扩量增效,全力推
动线缆、热电、镁业、铝合金、轮胎等板块业务有序发展,打造更高能级科创平
台,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全面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发力投资并购,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
聚焦关键金属领域,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构建“原料供应—冶
炼加工—贸易分销”的完整链条。加快推进资产整合,推动产业投资平台与资产
类子企业的重组整合。持续提高研发投入,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重点创新型企
业研发强度不低于 4.2%。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
能技术运用,推进智能办公、智慧养老、智慧安防等多场景落地应用。
 (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深化规范治理,严格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
要求,持续优化董事会运作机制,着力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特别是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在财务监督、内控评价与风险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专业职能与独立判断作用,在战略决策、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审核等关键
环节发挥决策、监督与咨询作用,全面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独立性与有效
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结合不同类型企业及发展
阶段实施差异化治理。加强专职和兼职外部董事配设,规范外部董事管理和履职
支撑,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强化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与合规培训,完善薪酬
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考核机制,筑牢规范运作底线。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分配
体系,树立高质量发展导向,明晰战略定位,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管理层、员
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薪酬结构,
管理层成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年薪与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价值、功能价值、科技
创新、产业发展、风险防范、治理优化等维度。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
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进公司透明诚信
  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合规管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下属上市公司
的信息披露协同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在法定披露基础上主动
拓展自愿性披露内容,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多维信息支持。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分析,
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
解风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公司市场形象。进一步对标国内外主
流 ESG 披露框架,持续提升 ESG 评级表现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长期价值
创造能力。
 (六)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成效
 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制定《2026 年估值提升计划》,灵
活实施回购注销、分红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
东回报能力。推动落实公司三年分红规划,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每年现
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归母净利润的 35%。落实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优化分
红节奏、合理提升分红率,提振投资者信心。常态化开展股份回购注销,2026
年回购资金至少 2 亿元并适时实施注销。推动所属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等,以实际行动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心。进一步对标国内外主流 ESG 披露框架,
持续提升 ESG 评级表现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增强公司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
 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积极组织投资者接
待日、投资者座谈会等,主动全面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制定价值传播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优化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2026 年拟举办 4 次业绩说明会,2 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情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
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发挥好积极股东作用,指导支持下属上
市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舆情管理工作。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依
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当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相关监管政策等
因素制定,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维护,提升措施多样化且具备实际可
操作性,同时通过强化对相关举措的监督与落实,确保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
能够有效落地,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
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
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
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此后各会计年度,出现相同情形的,参照执行。
 五、风险提示
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
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
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
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物产中大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