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6-01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9.70 亿元(含收益)(调整后)
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种类由新疆东方环宇
投资种类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按照安全性
较高、流动性好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择优确定。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下同)拟在原 8.70 亿元(含收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追加 1.00 亿
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调整至不
超过 9.70 亿元(含收益),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追
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期
限一致,在该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
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
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追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后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在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追加使用不超过 1.00 亿元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调整至不超过 9.70 亿元(含收益)。在授权额度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
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70 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方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具体种类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
体情况择优确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种类及额度的范围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
(五)投资期限
追加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期限一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原 8.70 亿
元(含收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追加 1.00 亿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额度(即追加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将调整至不超过 9.70 亿元(含
收益)),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或定制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追加后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期限一致,在该额度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在
投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
措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财务部对投资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对理财产
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
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
品投资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
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
“财务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