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关于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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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
              《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公司科创中心项目
   ?投资总金额: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容,
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环境、
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方式
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实际
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推动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联环药业”、“公司”)药品
生产、技术转化及进出口业务协同发展,强化核心技术研发能力,扩大市场份额,
当前生物医药行业正处于市场竞争激烈的关键阶段,结合公司整体布局,以及政
府相关的人才、政策支持,更好地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发展,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
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同书》,拟在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园投资建设科创中心总部,计划投资总金额为 15,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
定资产投资 6,500.00 万元人民币。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投资类型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创中心项目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5,000.00
  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
同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创中心项目
               利用自有土地 9,990 平方米,购置设备 40 台(套),新建总
      项目主要内容
               部大楼、研发中心、营销中心、GSP 仓库及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15,000.00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否
  (二)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出资金额为 15,0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主要来源为标的公司的自筹资
金。
  (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的《科创中心项目入园合
同书》(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乙方在甲方辖区内用地 15 亩,投资建设科创中心项目,项目计
划总投资 15,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6,5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本项目地块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园,具体
位置为生物健康产业园力品药业项目以东、健康大道以南、健康一路以西、鹍远
生物项目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15 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
划部门界定为准)。
     项目用地性质及出让年限:上述土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土地挂牌价格:甲方同意按本区域最低省控价向乙方供应项目用地,土地出
让挂牌起始价为 21 万元/亩(不含交易服务费、契税及其他税费)。
  土地使用权取得: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乙方按照当时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
门的挂牌公告要求和程序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依法依规摘牌。摘牌成交后,
由乙方负责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附属协议(工业用地项目监管协议和履约保证金
协议),并按约履行。
  土地违约责任:
        (1)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
求和批准的规划以及甲、乙双方的约定,按期进行项目建设,如乙方不能按期开
工建设,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未按规定或约定的
内容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的,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有关
规定对地块进行处置。如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 个月内未进场开工建设,
或虽开工但连续停工超过 6 个月,甲方有权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注销乙
方土地使用权证,依法依规有偿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交付地块,每逾期一天支付买
卖价款总额 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可解除合同、退还价款并支付违约
金;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自然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取得该宗地块的出让
土地证,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并向乙方全额返还其已收取的土地出让款项(土
地出让款不计息)。
  (3)乙方如因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等非正常生产经营情
况或自开工日起满三年未能正常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转让项目用地,甲方或相
关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但是,在收回前,应
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给予乙方 90 日申诉说明期。在收回后参照政府拆迁
评估价或市场评估价格,以两者价格孰高为准支付适当补偿。
  集约用地要点:项目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物退让道路距离,以自然
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条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进而影响乙方项目建
设、标的公司经营,乙方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发
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医药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为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以及业绩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本
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
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本次入园合同书中列明的整体投资规模、落地建设周期等各项核心内
容,均为现阶段拟定计划数与前瞻性预计数,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或将结合政策
环境、市场变化、实际运营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与优化。
  (三)本次入园合同书中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用途、用地布局、开发利用
方式及规划功能定位等事项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将根据政策要求、审批结果及
实际发展需要动态调整,最终以官方批复及实际落地执行方案为准。
  (四)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国资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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