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28: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
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三)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
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
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