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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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鑫汇科”)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则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管理、
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投资控
制、信息披露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
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保管与使用、避免资金占用、对外投资
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子公司管理、对外披露管理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二)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各项业务和事项。
高风险领域。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基本框架评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
情况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了
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实现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①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
使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
消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
《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公司新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除《公
司章程》以外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治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在规定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
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
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董事
会对公司内部控制高度重视,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财务、生产经营等信息,对公司的重大
决策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对公司财务、经营活动及公司治理进行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独立董事关于经营发展、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均积极听取,并
予以采纳。
  ③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全资子
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的生产
经营决策、重大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
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在董事会指导下积极开展生产
经营工作。
  (2)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合理划分各部门及岗位职责,并贯彻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
机制,确保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科学、高效、精简的原则对公司的组织
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设置了销售中心、技术中心、制造中心、品质管理部、供应
链管理部、财务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通过调整,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
又相互制约,加强了管理效能,提升了组织效率,保证公司管理的有序进行。
  同时,根据发展战略、管理定位及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公司会不定期对内部
管理体制、组织架构及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按需进行适当调整。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目标,
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
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人员录用、
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
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
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公司以公开招聘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以人为本”的人事制度管
理。公司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形成平等竞争、合理流动、量才适用、人尽其才的内部用人机
制,从而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4)企业文化及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本着“坚持创新 快乐奋斗 主动承担 分享成果 共赢发展”的核心价值
观,谨记“以优质的用户体验和精良的产品质量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持续为自
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的使命,以“成为全球家用电器智能控制系统研
究和产品创新引领者”为愿景。在坚持这些价值观的前提下,公司高度重视企业
文化的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各项企业文化活动,不断提升员工凝聚
力;在任用和选拔优秀人才时,注重考察其与公司价值观的匹配程度。
  公司管理层认识到:作为企业,机遇与挑战同在,风险不可避免,只能加强
管理,公司管理层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平衡风险与收益,力争在最小的风险条件下
获取最大的收益。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一步
完善公司包括风险管理机构设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以及部门及人
员的职责与权限等要素在内的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
  公司由相关部门负责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外部风
险因素以及财务状况、资金状况、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收集
研究,并采用定量及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为管理层制定风险
应对策略提供依据。对外部风险,公司要求管理层考虑:供货渠道、技术变化、
债权人的要求、竞争对手的行动、经济状况、政治状况、法规;对内部风险,公
司要求管理层考虑:人力资源,如关键管理人员的留任、职责调整是否会影响有
效履行其职责;理财和融资活动,如为实施新计划或继续原计划筹措资金;劳资
关系,如薪酬福利计划是否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信息系统,如管理系统的有
效性等。
  公司将识别出的风险与相应的作业目标相联系,授权适当级别的管理人员参
与风险分析工作,设置能预期、识别和应对可能对整体目标和业务层次目标的实
现产生影响的例行事件或作业活动的机制,将对日常变化的处理与风险分析程序
联系,以保证确认所有潜在的风险,并制定适当的行动积极应对并控制风险。
  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
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
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主
要控制措施包括: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
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五
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
彻实施。
  (2)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
交易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的费用报销、付款等
采用公司各单位、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
发行股票、资产重组、转让股权、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由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补充规定,并建立
了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
程序,公司目前已制定并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采购与
付款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存货
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编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
务部工作职责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制度等。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
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
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各项实物资产建立台账进行
记录、保管,坚持进行定期盘点及账实核对等措施,以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公司
已制定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存货内部控制制度等对货
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
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定期对应收款项、
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
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制度的规定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
批。
  (5)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公司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
核对、财产保险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一系列资产保管制度、
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并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专职人员,从而使资产和记录的安全
和完整得到了保证。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控制
  公司已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
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
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7)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
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
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
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
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内部监督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检查和监督、经理层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等方面。在检查和监
督的手段方面,除一般的方式方法外,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审计体系。总
体来看,公司内部的检查和监督活动是及时和有效的。
  (1)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
  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设立了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和检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规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
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并详细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和议事规则,
有效行使了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权。
  (2)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检查与监督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其中包
括对经理层检查和监督的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召开和议
事的规则,就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审议、形成决议、执行决议、会议记录和保密
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的董事工作会议以及董事和经理班子的日常沟通,是董
事会了解经理层工作并进行检查和监督的重要机制,在内部控制中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通过该机制,董事可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提高决策效率,控制和降
低决策风险。
  (3)经理层对各级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主
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全资子公
司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的生产经
营决策、重大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的程序和规则进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在董事会指导下积极开展生产经
营工作。
  (4)独立董事制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财务、生产经营等信息,对公司的重大
决策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对公司财务、经营活动及公司治理进行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独立董事关于经营发展、公司治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均积极听取,并
予以采纳。
  四、重点业务控制活动执行情况
  公司针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资金收支
经办与记账岗位分离;资金收支经办与审核岗位分离;重要票据的保管与支取资
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分离。此外,公司的货币资金遵照“日清月结”
的盘点制度,银行存款每月底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
查出的未达账项及时进行调整与跟踪。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情形。
  (1)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按规定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和资产组建立固定资产
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存放地点、使用责任人、折旧等相
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使用维护、调拨、报废等均严
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定期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
行清查盘点,保证了账、卡、物的相符。
  (2)存货管理
  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规定了存
货发出和领用的业务流程,建立了存货盘点清查流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了
盘点周期、盘点流程,规定仓储部门作为实物的保管部门,定期按规定的盘点流
程对所有仓库的货物进行盘点清查。
  报告期内,公司在固定资产管理及存货管理的控制方面未发现重大漏洞。
  公司制定了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了资产和存货的请购、审
批、采购、验收程序,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
理,并尽量做到按合同约定审批计划付款,有效控制计划实施、比质比价采购、
采购决策透明,减少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采购透明度,尽
量确保采购成本和采购质量最优。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程序,对公司新客户的开发、订单评审等流程进行规范。
同时,公司制定了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建立了合同的订立、合同履行、应收账款
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通过相关内控制度,确保公司达成销售计划,防止应收
账款无法收回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健全,运行良好。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财务部,配备了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以保证财
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职务进
行了明确并实施分离。为了规范财务报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编制、
分析以及重大差错事项的认定和处理等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利用 ERP 系统实
行统一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稽核、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结账、编制个别
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财务报告等阶段,均能按照公司现行的制度平稳有序地进行,
确保了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组织机构及
审批权限、投资决策管理、投资的转让和收回、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孙公
司偌恩(深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
司佛山市心静电磁科技有限公司个人股东赵克芝所持股权,已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投资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投资管理环节不存在重大控制漏洞。
  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了
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的审批权限,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中,公司关联
董事均回避表决,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效地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控制漏洞。
  公司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
担保的条件、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批准及信息披露、对外担保
的管理、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管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监督以及信息披露均做了明确规定,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保管、使用相关事项,在募集资金保管、使用方
面不存在重大的控制漏洞。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制度》,制度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占
用公司资金,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
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报告期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进子公
司健康发展,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
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子公
司实施管理控制,一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确保
子公司合法经营;二是督促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向公司报告;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确保子公司与母公司
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控制漏洞。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等有关信息
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上述制度明确了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责任划
分、工作流程和保密责任,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及时、渠道畅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守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内,公告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在信息披露方
面不存在重大控制漏洞。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及认定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定量标准
  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或影响利润总
 重大缺陷
          额的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10%
          资产总额的 1%≤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或利润总额的 5%≤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一般缺陷     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
  (2)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外部
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内部控制评价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
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与应用会计政策;公司缺乏反舞弊控
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过程控制存在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③一般缺陷: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缺陷。
  (1)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3%≤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5%
  一般缺陷: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3%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
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
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
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
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严格规范、
控制有效。同时,公司也将根据市场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风险和挑战。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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