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
计情况
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15 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5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包括报告报送
时间安排、审计工作范围、项目组人员安排、审计关注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
(三)2026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5 年度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包括财务报
表披露情况、建议公司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主要业绩指标情况等。
(四)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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