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
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经自查,董事会认为: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经自查,董事会认为: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层面包括发展战略、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业务
层面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包括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审计
监督等。
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采购与付款风险、资产管理风险、
市场竞争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5%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8%
资产总额 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3%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5%
(1)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重要缺陷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2)定量标准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1,000 万元(含)以上,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重大缺陷
响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500.00 万元(含)-1,000.00 万元之间,对公司定期报告披
重要缺陷
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500.00 万元以下的,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基本规范、
相关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全面梳理了内控规范实
施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查找主要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发现问题的及
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规范。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经分析评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经分析评价,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孙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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