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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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
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9 号文”)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
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
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
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
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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