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于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
询有限公司、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
控、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
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
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对暂时闲置的自有
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
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确保正常生产
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