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
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
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
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 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怡达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5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
了天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
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建议,同时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
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
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评估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孙 涛:
卞钱忠:
赵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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