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一、重要声明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管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理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是 □否
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怡达化工有限公司、珠海怡达化学有限公
司、张家港市盈科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怡达仓储有限公司、江苏怡达醇醚技术研
究开发有限公司、济南怡苏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怡苏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神苏
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怡苏化工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泰兴
万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怡苏贸易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销售管理、采购供
应管理、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信息与沟通等。
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
等。
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重大缺陷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涉及净资产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涉及收入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涉及利润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资产总额的 3%≤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5%,300
万元≤绝对金额<500 万元;
净资产总额的 3%≤涉及净资产的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 5%,300
万元≤绝对金额<500 万元;
重要缺陷
收入总额的 3%≤涉及收入的错报金额<收入总额 5%,300 万元≤
绝对金额<500 万元;
净利润的 3%≤涉及净利润的错报金额<净利润 5%,300 万元≤绝
对金额<500 万元。
涉及资产、负债的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3%,绝对金额<300 万元;
涉及净资产的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 3%,绝对金额<300 万元;
一般缺陷
涉及收入的错报金额<收入总额 3%,绝对金额<300 万元;
涉及净利润的错报金额<净利润 3%,绝对金额<3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控制环境失效;当前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前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控制机制或没有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500 万元;
重要缺陷 300 万元≤直接损失金额<5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3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公司存在重大资产被私人占用行为;
媒体频现公司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司遭受证监会或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员工违反内部规章,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二)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是 √否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是 √否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