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审计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司(含 A、B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股)审计情况 涉 及 主 要 行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业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华仪
已完结(天健
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
需在 5%的范围
华仪电气、 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内与华仪电气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
承担连带责
天健 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任,天健已按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
期履行判决)
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天赐,200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1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瑞,201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盛伟明,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盛伟明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姚瑞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天赐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不存
在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务审计费用将以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
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审查,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三、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 总体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了恰当的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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