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0321 号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晶瑞电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晶瑞电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晶瑞电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瑞电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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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晶瑞电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
了晶瑞电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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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3.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52,3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51,7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9.6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470.38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1〕000579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5 号),本公司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承销和保荐费 468.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5,319,995.50 元,已由联合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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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
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46,456.4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443,773,539.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1,470.38
项目投入 B1 39,836.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73.13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12,629.85
利息收入净额 C3 242.74
项目投入 D1=B1+C1 39,836.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C2 12,629.85
利息收入净额 D3=B2+C3 1,015.8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9.7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19.72
[注]差异系销户时余额 19.72 万元转至基本户所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4,377.3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44,3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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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86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2 -0.08
项目投入 D1=B1+C1 44,393.2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7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9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注 2] G=E-F 0.91
[注 1]本期利息收入净额为负主要系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大于利息收入所致
[注 2]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 0.91 万元转至基本户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对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阳
恒化工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及子公司瑞红(苏州)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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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对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
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渭南美特瑞科技
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渭南华州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及“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
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集
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虽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可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加
速推进高端光刻胶产业化。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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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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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470.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836.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1,300.00 30,470.38 18,833.86 61.8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端光刻胶研发项目 形成效益
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
否 6,700.00 6,700.00 6,702.82 100.04 2021 年 12 月 -18.72 否 否
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
(一期)
不单独
形成效益
合 计 52,300.00 51,470.38 39,8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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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产品系半导体级高纯硫酸,受产品技术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度大、市场开拓和客户认证周期较久、半导体行业整体市场复苏缓慢等影响,产能未完全获得释放,故本期未
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2022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晶瑞转 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实现战略性业务整合,公司拟将“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瑞红苏州),该项目已形成的相关资产由公司出售给瑞红苏州;对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
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未使用的建筑工程费共计 8,138.68 万元用于设备及安装费,同时将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048.67 万元(含相关利息)以向瑞红苏州增资的方
式投入“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具体金额以公司专户注销时的余额为准。
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 17,640.05 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141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025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
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债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2025 年度公
司共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220.66 万元(含部分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并于 2025 年到期的理财产品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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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9.7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 2021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 12,475.75 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节余原因主要系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项目
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另外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最终公司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12,629.85 万元永久补充了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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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377.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393.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1) 额(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内酯、10 万吨电子级
N- 甲基吡咯烷酮、2
否 59,535.00 31,377.35 31,390.77 100.04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万吨 N-甲基吡咯烷
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
导电浆项目
否 22,000.00 13,000.00 13,002.45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还银行贷款
合 计 81,535.00 44,377.35 44,3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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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年产 2 万吨γ-丁内酯、10 万吨电子级 N-甲基吡咯烷酮、2 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导电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冲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整
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2024 年5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8,183.6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 年4 月29 日出具《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5228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本期将年产 2 万吨γ -丁内酯、10 万吨电子级 N- 甲基吡咯烷酮、2 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导电浆项目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0.9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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