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0 证券简称:经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550.00万元,减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13.5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6.42
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717.2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96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3,257.58 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1,057.58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2,2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16,826.46 万元(其中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678.84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金额 1,147.63 万元)。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2,323.4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
投入募投项目 40,123.44 万元,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6,610.32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17.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
结算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存款方
账户性质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存放
有限公司杭州良渚 33050161748909977777 活期 15,172,483.29
专项账户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存放
有限公司杭州余杭 1202220929900326111 - -
专项账户
支行
募集资金现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管理专用结算 有限公司杭州良渚 33050261748900977777 - -
账户 支行
募集资金现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管理专用结算 有限公司杭州余杭 1202220914000012834 - -
账户 支行
募集资金现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管理专用结算 有限公司杭州良渚 33050161749300001300 - -
账户 新城支行
合 计 15,172,483.2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0
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4日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使
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形成了资金节余。此外,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8月11日结项。截至2025年11月30日,前述募投项
目节余金额合计6,535.57万元(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款项、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等)。针对募投项目尚未支付款项,公司在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将继续按约
定支付合同款项,在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在满足合同付款条件时,公司将
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6,610.3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合计 1,517.25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1,100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审议但尚未实施,剩余超募资金 417.25 万元尚未决定用
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
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浙江鸿能电务有限公
司作为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改变,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出具《关于杭
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认为:经纬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经纬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936.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65.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323.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度(%)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部分变更) (1) 金额(2) (3)=(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7,613.06 27,613.06 8,086.85 23,717.93 85.89 2025 年 8 月 1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5,219.17 45,219.17 9,065.86 40,123.44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717.25 3,717.25 0.00 2,200.00 -
合计 — 48,936.42 48,936.42 9,065.86 42,323.44 - - - -
鉴于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结项时间较短,无法准确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717.25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合计
金 417.25 万元尚未决定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
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形成了资金节余。
此外,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
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结项。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述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合计 6,535.57 万元(含募投项目
尚未支付款项、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针对募投项目尚未支付款项,公司在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前将继续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在实施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在满足合同付款条件时,公司将通过自有
资金进行支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 6,610.3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鸿晟电力和鸿能电务作为募
投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和资
金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