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立信”)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
续选聘立信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
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
金亚科技、周旭 尚余 500 万
投资者 2014 年报 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
辉、立信 元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
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
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
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
立信等 2016 年报
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
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
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
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
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郭宪明 1994 年 2002 年 2012 年 2023 年
签字
李翔 2017 年 2013 年 2013 年 2016 年
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
刘亚芹 2011 年 2011 年 2011 年 2026 年
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翔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亚芹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定价。
收费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增减变化(%)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
(万元)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
信息,并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立信具
备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鉴于立信在执业能力、
执业质量、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较为适合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同
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
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