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法律规定以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安徽容
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
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
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张璇、王翔、罗
曼曼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璇担任主任委员。
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
意选举张璇、王翔、罗曼曼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璇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
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评估,
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相关审计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在以往的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其作为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的外
部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
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审计委员会
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将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有效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
(四)协调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着持续的、良好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本年度
审计重点进行沟通,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总体评价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
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