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及工作要
求,2025 年度,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外部审计机构
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开展内外部协调沟通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江启发先生、潘杰先生和晋琰女士三位董事
组成,其中江启发先生和潘杰先生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启
发先生持有高级会计师、高级注册国际财务管理师证书,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
关的专业知识。公司在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和专业要求,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的财会知识,
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与内审部门的工作等方面向董事
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合规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
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议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内审部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职责,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配套制度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督促与有效监督,并对其
事务所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
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未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
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等
相关信息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
备审计的专业能力。2025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2024 年报审计
执行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
审前会议,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人员安排、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关注相
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关键事项进行详细沟通,助力
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年报审计执行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召开年报审后沟通会议,就公司财务状况、关键
审计事项、审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交流。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 2025 年年报审前沟通会议,听取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计划及初步审计意见,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和重点关注事
项,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要求,推动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工作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督、评估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内部审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各项工作,深入了解审计工作重点,及时掌握审计
工作进度,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工作总结汇报,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并对内部
审计工作给予建议和意见。在审计委员会的有效督导下,公司内部审计体系运作
高效、评价客观,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通过审阅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或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结论的其
他因素。
(五)对公司重大事项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内审部门对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等重大事项的审核、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情况,以及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或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
专业优势,对年度所审议的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作出合理决策,充分发挥了监督
与指导职能。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
的学习,不断提升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夯实合规履职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强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
为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评估,深化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协作,优化审计工作衔接机制,促进内外部审计形成合力,提升审计监督
效能。四是规范履行定期报告审核职责,严格审核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准
确性,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查,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特此报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