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年度)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王建国(已离任)、徐彦迪、陈效
东、罗雄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建国先生(已离任)、徐彦迪先生、陈效东先生、罗
雄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