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上海利柏特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近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利柏特工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
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 320,000 万元的
担保,其中对利柏特工程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200,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 议 通 过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2)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利柏特工程的担保余额为 13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
公司对利柏特工程的担保余额为 18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及上市公司持 全资子公司
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持有 100%股权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沈斌强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成立时间 2000 年 12 月 06 日
注册地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勋业路 315 弄 5 号、6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炼油、化工生
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
经营范围
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研
发;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
设备安装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
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石油天然气
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特
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施
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
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输电、
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9,035.78
主要财务指标
负债总额 117,126.77
(万元)
资产净额 71,909.01
营业收入 244,448.90
净利润 11,054.5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利柏特工程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
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
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
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资
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82,000 万元,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8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