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要求,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许敏先生、白先旭先生、陈高才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敏先生、白先旭先生、陈高才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