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0:03: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 2026-01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不
    涉及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
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
信息披露。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问答的具体内容为: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
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
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
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
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
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目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
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该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
据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南高纤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