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请将手机调至振动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二、提交股东审议表决的议案
第 1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3: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大会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先生
----大会介绍----
----会议议案报告----
----审议、表决----
(其中股东代表两名、见证律师一名;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选)
第 2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休会----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会后事宜----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第 3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
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
东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
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
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
作流程进行投票。
七、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4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一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
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积极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业务发展,整体经营展现出强劲韧性。高新产品营收占比稳步提升,生产效
率、本质安全与绿色低碳水平全面优化,企业保持稳健向上的发展态势,在全
球产业竞争格局中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3.13亿元,同比减少16.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8.29亿元,同比减少9.9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制造业方面,公司制造业务作为发展根基,在行业激烈竞争中攻坚克难、
精准突围,降本增效、技术革新成效显著,核心板块亮点突出。中间体事业部
产销平稳,仍是利润核心贡献板块,通过供应链优化、智能化升级实现降本提
质增产,但受主要产品价格下行影响利润同比下滑。染料化工事业部精耕市
场,分散染料产销量创新高、单吨成本下降,活性染料业务利润大幅增长,运
营管理水平继续提升。德司达已完成全球销售组织重组,运营效率与市场响应
能力显著提升,全球合作持续深化,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全年营业收入
与净利润均实现良好表现。未来,公司将以全资控股德司达为契机,强化全球
协同,推动价值链向纵深延伸。
房地产方面,围绕项目开发、销售回款、资产运营稳步推进。完成回款目
标,湾上、福新里叠拼尾盘去化良好,树立豪宅品牌形象;自持物业收入与出
租率表现优异,运营精细化水平提升。
第 5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以及投资情况
分析等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席,对公司营运情况、财务报告、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日常关联
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决策。此外,公司共召开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有效地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
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红利 0.25 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实施完毕;根据
期利润分配的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税前),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会议11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立足自身专业领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履
职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和有效建议。各专门委员会
具体运作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全年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主要审议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相关事
项,进一步明确了2025年度经营目标,为公司年度经营发展指明了方向。
审计委员会全年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规定有序召开,重点审议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司财务
总监聘任等重要事项。会议重点持续关注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
况,并对财务报表是否严格遵循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进行
了重点核查,针对核查情况,建议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规
范管理。
第 6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提名委员会全年共召开2次会议,会议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召开,审议了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及第十届董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相关事项。经核查,提名委员会认为:提名单位及被提
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要求,提名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召集召开,审议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2024年度均严格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薪酬确定依据明确、合规,薪酬
已按规定如实发放且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披露的薪酬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
三、公司治理情况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
升规范运作水平,全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关于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
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四、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存在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及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健全和规范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公司发展战略及2026年度经营计划
第 7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特殊化学品生产服务商。以绿色智能制造为核心引
擎,推动生产方式全面升级,构建全球领先的高端智能绿色制造平台。聚焦特
殊化学品赛道持续深耕创新,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优势产业,不断提升产品
力与服务力,为全球客户创造更高价值。
(1)营业总收入:200.00 亿元
(2)利润总额:27.80 亿元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0 亿元
展望2026年,公司将以创新突破为发展动能,在主动应变中抢抓战略机
遇,在行业格局重塑中拓宽可持续增长路径。2026年,董事会将保持战略定
力,持续筑牢发展韧性,坚守勤勉尽责的初心,凝聚全体经营管理团队合力,
以破局突围之勇破解发展难题,以实干奋进之态抢抓机遇,全力谱写公司高质
量发展新篇章。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8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二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0,042,414.24 元。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如下: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25,333,186.00元,如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
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2元(含税),派发650,666,372.00元,全年合计向全
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75,999,558.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53.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9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三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
配前提条件和上限范围内,全权处理 2026 年中期(包括半年度、前三季度)分
红方案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分红上限
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分红
上限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制定及实施
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
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10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四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结合公司薪酬水平、市场平均
水平、公司经营和个人绩效,提交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 2026 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姓 名 职 务 税前报酬总额
董事(2025 年 5 月 30 日起任) 72.06
合 计 1,036.50
注:上述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
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
第 11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的董
事不额外领取薪酬。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
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工
资、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补
贴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金额的
据及相应年度的个人考核结果核定。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
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非独立董事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12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五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 500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
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
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
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及
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432.11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
度为人民币 150.19 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281.92 亿元。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13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六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
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担保额 是
被担保 本次新
度占上 担保 否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目前担 增担保 是否
市公司 预计 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保余额(万 额度 有反
最近一 有效 联
例 产负债 元) (万 担保
期净资 期 担
率 元)
产比例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德司达新加
本公司 100% 71.22% 51,650.20 150,000 4.59% 三年 否 否
坡
本公司 上海安诺 100% 74.13% 0 10,000 0.31%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浙江恩盛 100% 81.79% 2,609.98 10,000 0.31% 三年 否 否
上海盛辉
置业有限 上海晟诺 100% 89.23% 0 35,000 1.07% 三年 否 否
公司
本公司 浙江鸿安 100% 103.70% 0 10,000 0.31%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上海通程 52.50% 250.75% 2,759.04 30,000 0.92% 三年 否 否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本公司 绍兴金冠 100% 47.88% 78,145.38 200,000 6.12%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浙江安诺 100% 32.26% 70,698.80 120,000 3.67%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浙江捷盛 100% 46.29% 46,585.80 80,000 2.45%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浙江染化 100% 50.74% 289,451.62 550,000 16.84%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浙江科永 100% 63.19% 11,856.20 50,000 1.53%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杭州龙山 100% 17.05% 35,179.97 90,000 2.76% 五年 否 否
本公司 浙江鸿盛 100% 20.87% 218,334.31 550,000 16.84%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香港桦盛 100% 35.67% 97,525.60 150,000 4.59%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香港安诺 100% 47.30% 68,680.00 200,000 6.12%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浙江德司达 100% 33.31% 17,025.50 60,000 1.84%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德司达 LP 100% 67.57% 0 40,000 1.22%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德司达控股 100% 40.00% 0 150,000 4.59%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德司达日本 100% 22.82% 0 50,000 1.53% 三年 否 否
本公司 德司达分销 100% 20.98% 0 50,000 1.53% 三年 否 否
第 14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截至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
总余额为人民币 990,502.4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的 30.3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
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
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
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
关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15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七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2000年起,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每年
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
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2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50万元,该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16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八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
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130亿元。具体
情况如下:
一、注册与发行方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永续票据等。
采用统一注册模式,总注册额度不超过130亿元,发行阶段确定各债券的品
种、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
本次拟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获准发行后,可在注册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
场状况确定。
组织主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
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第 17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及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
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等其他一切相关事
宜。
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
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
的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18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九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
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于2026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各位股东自行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19页 共 20 页
浙江龙盛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十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提交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践行
公司“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执行公司制定的“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阮
伟祥提出《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临时提案,内容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审议并表决。
股东阮伟祥持有公司 13.09%股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其有权于公司
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作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
人,认为上述提案人的资格、提案提交的时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86,977,626.63 元
(未经审计),可满足上述分配预案,此利润分配的提案若实施,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故将上述提案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第 20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