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含
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