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9: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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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通
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财务总监叶建平先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陈桂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
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起为签字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
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燕琴          邓定远            陈桂林
   谢春晓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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