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9: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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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计委员会委员(含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全票表
决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
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
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
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利益
平衡和对投资者长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73,733,079.88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5,099,519.6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0,217,932.4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现阶段实
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日常经营持续稳定开展、发展战略顺利推进,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3,721,555.59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
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保持一致,综合考量多方面
因素具备合理性:
  (1)行业特性与发展阶段:环保行业属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当前正处于高质量转
型与行业整合的关键时期,行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速,对企业研发投入、项目布局等方
面的资金需求持续提升。公司于 2025 年通过重大资产出售重组剥离了亏损业务,实现扭亏
为盈,但整体仍处于经营恢复与业务结构优化的关键阶段,结合行业发展规律与竞争态势,
公司需留存充足资金以适配行业发展节奏,稳固自身市场竞争地位。
  (2)经营现状与盈利基础: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于 2025 年 1 月完成
重大资产出售重组事项,剥离了持续亏损的润滑油生产业务板块,有效改善了公司盈利结构。
同时,本次重组事项形成相应的投资收益,叠加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推进欠款催收,
共同推动当期实现盈利。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尚未完全修复,加之前期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亏损影响,整体盈利基础较为薄弱。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 3.27 亿元,同时尚有 2.17 亿元银行贷款将于 2026 年到期,面临阶段性偿债压力。如
实施利润分配,将进一步减少公司净资产规模,削弱资本实力与财务安全边际,不符合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公司留存利润将优先用于保障到期债务偿付、补充营运资金及改善资本结构,
以增强抗风险能力,保障经营平稳运行。
  (3)资金需求刚性且多元:2026 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环保市场发展机遇
与布局需求并存。公司需留存资金稳固发展环保主业基本盘,持续提升核心业务竞争力;同
时,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关键期,在新业务领域拓展、新兴利润增长点培育、跨区域市场拓
展及现有环保业务深化布局等方面均存在刚性资金需求。留存利润可直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保障各项布局与转型工作有序推进,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
  (4)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当前处于扭亏为盈初期、盈利基础尚
不稳固、业务转型与资金需求旺盛阶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可不实施利润分配的适用
情形。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重大项目建设、偿还贷款、业务拓展等
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和业务发展,增强公司长远发展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提供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效
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推动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实现良性循环,公司将持续巩
固核心业务优势,优化业务布局、延伸产业链及相关业务,不断提升经营效益与盈利质量;
强化应收账款管控与资金统筹管理,保障现金流稳健充裕;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
披露工作,健全利润分配长效机制,兼顾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合理回报,切实为
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长期价值。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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