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8:19: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
                         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博士眼
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
                   “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4 号),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
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 元(不含增
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100,000.00 元。本次发行过程中,
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517,378.36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
发行费用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482,621.64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
远验字第 260000003 号]。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
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 年
户并签订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
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与募集资金开户银
行、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营
司             业部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资金管理需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后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在与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
专户并签订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对象办理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惠元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士眼镜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