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劲松)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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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劲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
部文件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劲松,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博士,教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24
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绩效评价与绿色治理研究院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黑龙江省数智财经与区域发展研究学术交流基地
主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具体参
  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报告期内会   实际出
 姓名    内会议         方式参                    未亲自参加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会议
张劲松      5    5        0    0       0      否        2      2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未
  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均严格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哈尔
  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
  实际情况,认真审阅被提名人履历等相关材料,经审核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会次                          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1.《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全面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
     项进行审查,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关注年审会计师的年审计划、审
     计重点、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结果等关键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会次                             议案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2024 年度《投资理财内部审计报告》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4.《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等事项进行必要的沟通,关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及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关注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及关键审计事项,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关注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必要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
事会相关议案,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本人持续关注、及时
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关注公司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
订情况,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积极履职,关
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外,本人
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
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
相关事项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为独立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撑,充分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助力公司科学决策。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
于 15 个工作日。感谢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
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应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
控制度执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赵杰先生、柳尧杰先生、程兰女士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李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
名邓喜军先生、黄涛先生、张玉春先生、马丽女士、王春钢先生、陈博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劲松女士、曹玉昆女士、初大智女士、
杨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于2025年11月27日经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
意聘任王金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玉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陈博先生、孙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步。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届满。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
件成就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指标均符合《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哈尔滨
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可根据相
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及相关事宜。
  对于已解锁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择机出
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
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现金分配或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账户已解锁的股票
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1月27日经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
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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