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守遐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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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
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
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孙守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法
学硕士学位,律师。1986 年 7 月至 2000 年 2 月,曾任山东省经济法律顾问处国
际业务部律师;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3 月,曾任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
人;2001 年 3 月至今,担任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曾任菏泽市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委
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
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5
年度,本人对审议的相关议案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在审议议案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定要求,在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方面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详细情况请见各次会议的决议、
表决和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孙守遐      11     11      0      0      0      否       6
  (二)参加专门会议及日常履职情况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
公司共召开了提名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
均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积极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
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审计
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
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上市以来,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互动易平台上的提问,了
解投资者的关注事项,并通过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会议及不定期现场交流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规范运作、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
场的核查和监督,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自
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一如既往支持本人的工作,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情况、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
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能较好地传
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针对上述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本人均事先审核议案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
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认为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披露的
各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在执业过程中该
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四) 选举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宜。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至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
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认真地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
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
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守遐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孙守遐(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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