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8: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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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孙涛
各位股东:
     本人孙涛,作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 2025 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孙涛,男,197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专业,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序号        公司名称        任职类别       聘任时间        到任/离职时间
       江阴市乡镇企业资产评估
           事务所
       无锡德恒方会计师事务所   部门经理、副所
           有限公司         长
       无锡恒元信用服务有限公
            司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
       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任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我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
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式       缺席董
董事姓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议
孙涛        7    7      0          0       0         否        4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的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召集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审
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议案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出席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2025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同时,本人在报告期内监督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出席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
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
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业务开展等情
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通过与公司经理层、生产、
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及财务情况。日
常经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的董事、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亦
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
了有利的条件。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正。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如下事项给予了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合规。各项关联交易的后续执行情况通过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进行了
持续披露,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怡达以现金
表范围。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优化了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
期定期报告以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
经公司治理层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以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对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
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九)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及董高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后续执行情
况已在《2025 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尽力发挥独立
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
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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