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毛美英)
本人毛美英,作为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毛美英,女,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
会计师。曾任临海长途客运公司计财科副科长,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计财部副经理,台州市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财务处处长。现任信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
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
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
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毛美英 6 6 6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计委员
会共召开 5 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主
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 5 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在审议及决策
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本人会计领域的专业特长,认
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作为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内审工
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
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包括本年度公司及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
风险应对化解情况、上年审计风险点、应对措施及公司整改措施等事项,并提出
了重要风险领域与审计应对策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
系,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
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
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履行了
职责。本人与内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内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
内控全面有效。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
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
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
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时,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
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
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此外,对于可能会对中小股东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
项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向公司予以核实,公司也积
极配合进行披露说明。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了相关的
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
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信守信严格按照
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等核心事项,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托自身财会专业能力,独立、
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与董
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决策,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进一步促进公
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持续、健康、长远发
展,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毛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