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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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
司哈尔滨博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南京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奥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苏州博实昌久设备有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沈
阳博实慧源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博实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94%,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各层级议事规
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与制衡机
制。各层级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结合《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公司实
际情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决议经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
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
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名。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修订完善31项治理制度,修订范
围涵盖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并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离职管理制度、薪酬
管理制度等。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按《总经理工作细则》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
  公司依据发展规划、业务特点,设立了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与职
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紧密协作的同时形成了有效的内部
监督机制。同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组织机构进行动态优化,持续提升组织
运行效率,完善管理体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
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
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等直接涉及公司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并通过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包含:
    《员工手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
                         《手机盒使用管理
规范》《着装与仪容仪表管理规范》《手机安全使用规范》《车间着装安全管理规
范》
 《用电安全与节能管理规范》
             《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司通过 AI 应用的培
训视频,向全员普及人工智能的实操技巧,提升智能化办公水平与工作效率。
  公司党委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发挥党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始终将党
组织建设贯穿于企业运营之中,以党建活动促进企业发展,注重党员思想政治建
设,持续提升党员自身素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工作、学习、成长及晋
升机会,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供跨业务平台机会,激励员工
在不同领域展示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
  公司制定了《“建言行”平台管理制度》,搭建公司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与
员工直接沟通对话的平台,对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建言献策,调动员工参与企业
管理和生产经营,培养员工使命感和责任担当。
  公司始终秉承“宽博笃实,惟济民生”的经营理念,以“宽博笃实、守正择
善、固本持恒、求精图新、敬诚共济、荣盛谋远、约己利民、和谐自然”为经营
宗旨,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将社会责任融入公司战略、
经营管理与业务流程。在保障股东与债权人权益、维护职工福祉、守护供应链伙
伴利益、践行绿色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企业公民责任,助力行
业进步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权责制衡机制,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
权、参与权、表决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守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力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凭借规范的披露工作,
已连续九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评中荣获 A 级评级。
  在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恪守《劳动法》《劳动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将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不断完
善用工管理体系,依法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足额保障员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基本权益。
  在供应商和用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坚持公平合作,规范采购管理。秉持公
平、公正、公开的采购原则,建立规范的供应商准入、评估与退出机制,保障供
应商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化绿色制
造体系建设,并成功入选 2024 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公司以绿色工厂创建
为抓手,全面推进生产流程节能降碳、工艺技术绿色升级,严格遵守环保法律、
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在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司始终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监管
要求,深入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责任为底色,积极投身
社会公益、主动践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彰显企
业担当,争做诚信合规、务实担当、回馈社会的优质企业。
  公司一贯坚持严谨工作态度,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在会计处理流程上,对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会计账簿的登记与管理以及财务
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等各个环节,进行清晰明确的规范,确保会计资料真实、
完整,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扎实专业知识
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会计从业人员。财务部由财务总监直接领导,团队成员均具备
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并通过专业学习和培训,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
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管理、资金筹集
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等工作,有效运营各类资产,控制成本费用,强化财务监督
和财务信息管理,保障公司财务管理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优化采购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物资的请购、计划、
采购控制、采购付款等环节的流程及审批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严格做到比质、比价、比服务,建立了采购管
理的监督机制,保障了采购物资的品质。公司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对重要采购
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司对部分物料实施拉动式生产采购管理模式,持续优化供
应链,有效进行采购成本管控。公司积极推进各类物料优质供方的引入,提升供
应链的竞争力与活性。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发展要求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积极了解和获取
研究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应用趋势,围绕市场需求与客户需求将信息传递给
公司技术及相关部门持续创新,并协调解决客户技术痛点,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
积极推动新产品市场应用,持续提升公司营销水平和营销管理。
  公司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信用评级,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并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财务部负责监
督应收账款的催收。
  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工作,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公司法》
     《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
投资的审批权限、对外投资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等关键
环节。
  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符合市场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科学谨
慎决策,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防范投资风险,依据相关制度及治理要求,公司修
订《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子公司在规范经营、人事管理、财务资金及担
保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该制度有助于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切实维
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
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和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
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
及节约的原则,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
提下,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
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经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12 月完成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易的基本原则、股东会、董事会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和
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控制关联交易的发生,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
给予充分、及时的披露。
事项前,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分析被担保方的财
务状况、营运状况和信用情况等。董事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
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会在审议对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议案时,董事应当重点关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司的各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没有新增担保业务发生。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管理,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
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核查。审
计监察室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配合协调审计委员会
与相关各方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审计委员会及时
监督指导审计监察室开展各项内审工作,审议内审工作阶段性报告并指导下一步
工作开展。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性、经营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
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 3%≤错   营业收入总额的 2%≤错报   错 报 <营 业 收 入总 额
营业收入的潜在错报
            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3%     的 2%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
资产总额的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2%≤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产总额的 2%
  公司如有以下一些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
整改;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如存在上述迹象,公司须结合上述迹象定量与定性的实质性影响确定公司是
否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发生内部控制缺陷,且未被认定为重大缺陷的情
形,则表明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应按照影响财
务报告错报具体定量标准进行具体认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如下: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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