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魏晶,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起担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恪尽职守、
忠实履职,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事项 自查结果
或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份比例 1%以上?
□是:请详细说明。
然人股东?
□是:请详细说明。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是:请详细说明。
否
□是:请详细说明。
否
□是:请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
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自查事项,
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报告人:
魏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