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
与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
的工作情况,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事项 姓名 职务 薪酬(含税) 备注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40.58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39.43
高月琴 董事、财务总监 35.68
非独立
酬
张 杰 董事 34.26
胡召华 职工代表董事 30.05
表董事, 此金额为全年薪酬
孙晓鸣 独立董事 8.5
独立董
事薪酬
吴引引 独立董事 8.5
高级管 邹成蔚 副总经理 34.93
陈真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7
薪酬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
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
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工作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8.5 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
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
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
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
激励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说明
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缴。
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其中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