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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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合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系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与效果、推动发展战略实施而构建的政策、程序及措施体
系。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并促进经营效率提升及发展战略达成。为客观评价内部控
制有效性,审计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制度,对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鉴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仅能提供合理保证而非
绝对保证;且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导致控制措施失效或执行弱化,基于本次评
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 10%。
  (2)重要缺陷: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 5%≤错报金额<经营性业务的税前
利润的 10%。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 5%。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
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舞弊;
  ②公司多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当公司出现以下迹象时,将认为公司存在财
务报告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标准——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额)如下:
 (1)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500 万元;
 (2)重要缺陷:100 万元﹤直接损失金额≤500 万元;
 (3)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100 万元。
 (1)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
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③重大事项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④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大缺陷的情况。
 (2)公司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金融衍生品交易;
 ②公司核心岗位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
 ③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④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要缺陷的情况。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眼镜零售的连锁经营企业,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时尚化、
个性化的眼镜产品和专业的视觉健康解决方案。眼镜兼具视力矫正与装饰功能,
主要由镜片及镜架构成,可矫正近视、远视、散光、老花等多种视力问题。公司
产品结构丰富,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渠道,销售包括光学眼镜(镜架、镜片)、
成镜系列产品(太阳镜、老花镜等)、隐形眼镜系列产品(软/硬性隐形眼镜、护
理液)及眼健康周边产品。公司为消费者提供从验光配镜、佩戴调试到售后服务
与回访的一站式专业服务,并积极探索医疗场景下的视光服务模式,致力于为消
费者建立视觉健康档案且提供持续的循证跟踪服务。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智
能眼镜新赛道,致力于智能眼镜"最后一公里"的验配服务。公司已与多家头部智
能眼镜厂商开展合作,并在全国多家门店设立智能眼镜专柜,提供专业的智能眼
镜镜片验配与光学校准服务。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涵盖了本公司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
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评价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实地查验、抽样测试、流程穿行测试、比
较分析等方法,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评价工作遵循了全
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五)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估情况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公司通过风险识别、
内控自评及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实施了独立、系统
的评估。评估结果表明,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重大缺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经营目标与业务特性,公司设置了科学的内部组
织机构,将权力与责任精准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协同
运作的职责分工体系。在治理结构层面,公司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修订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础制度,细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操作规范,形成层次分明、
相互支撑的治理制度体系。公司明确界定了董事会、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权限,确保决策、执行与监督权的有效分离与制衡。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
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公司始终将人才视为核心战略资源,立足长远发展规划与当前经营需求,构
建了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该体系涵盖招聘录用、培训发展、薪酬福利、
绩效考核、人才梯队建设及员工关系等关键环节。为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制
定了《员工手册》以及《职位体系管理制度》《营业体系部分薪资考核规定》《人
员异动管理制度》和后勤系列管理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报告期内,上述制度
得到有效执行并持续动态优化,为公司连锁经营的规模化发展与专业化服务提供
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在社会公益方面,公司作为眼视光领域的领航者之一,始终聚焦全民眼健康事
业,持续开展多元化公益实践,用心呵护国民“心灵之窗”。在青少年近视防控
领域,公司举办景鹏小学课外实践活动,通过近视防控知识分享与视力筛查,构
筑青少年护眼防线;在关爱劳动者眼健康方面,公司积极参与桂园街道总工会组
织的五一劳动节公益服务,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眼镜清洗、调校服务及爱眼护眼宣
传。在文化工作者关爱方面,公司参与中国眼镜协会组织的敦煌研究院爱眼护眼
公益活动,为文化保护工作者提供全面视力检查、眼健康评估及个性化护眼建议。
在社区老年服务方面,公司响应“66 爱眼日”号召,深入老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为老年人提供视力检测及爱眼护眼科普服务。通过上述多维度、多群体的公益实
践,公司努力实现社会利益与企业效益的协调统一。
 公司基于多年实践经验凝练形成“客户第一、主动担当、结果导向、协作执行”
企业价值观。2025 年,通过构建“价值观先锋”常态化评选机制与“博士廉洁”
宣贯,推动企业文化理念与行为红线深度融合。同时,公司通过多元化职业发展
体系激活员工动能,开展“AI 先锋提效竞赛”等创新实践,依托科技赋能推动数
字化知识学习,从而有效增强员工参与感与价值认同,形成文化赋能与业务发展
的良性互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文化基础。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制度。公司对信息的上报、传递、披露、保密措施等进行控制,确保公司能够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对外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建立了较好的信息沟通机制,保障公司内部之间以及与外界
沟通渠道通畅,获取信息及时准确。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层面,通过公司官方网站、专用邮箱、专线电话等多元化渠
道,与投资者保持常态化双向沟通,从而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诚信度,树立良
好资本市场形象。
 在内部信息传递方面,公司定期召开职能部门例会、专项会议、管理层及职能
部门负责人研讨会,促进公司各管理部门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公司利用
OA、飞书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息集成共享,开辟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的平台,建
立高效的信息系统支持业务决策,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安全保障。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业审计人员,
并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独立履行
内部审计与监督职能。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且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
问题,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提供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
度》《付款审批制度》等制度,对资金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从而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并保证资金安全。公司费用报销及付款审批均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对大
额非经营性货币资金支出执行严格的内部流程审批,未发现资金支出超授权情形。
通过制度完善与执行提升,公司资金管理合规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率。
 公司修订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镜架太阳镜回仓作业规范》等制度,以
确保采购流程的标准化与高效性。在供应商管理层面,强化上游供应链新品引进
能力,与众多知名品牌建立深度合作,每年定期开展供应商评审,动态优化合格
供应商名录,确保采购渠道稳定可靠。在采购计划制定层面,商品运营部结合前
端门店需求与市场趋势,协同交付服务部与用户与市场运营部综合制定订货方案,
通过品类优化策略灵活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商品竞争力。在采购执行层面,公司
构建了涵盖采购申请、价格比对、谈判协商、合同签订、采购执行、质量检验至
货款清算的全链条采购控制程序,确保采购流程规范透明,持续提升供应链管理
效能。
 公司持续完善资产管理体系,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报损管理制度》
等制度,明确了资产购置、验收、领用、保管、盘点及处置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
与控制措施。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运用汉高信息系统对存货进行动态管理与追
溯,定期开展存货及固定资产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针对库龄较
长、周转效率较低的存货实施多样化促销策略与销售激励计划,加速存货流转;
对质量缺陷或磨损至无法销售状态的存货建立定期报损与清理机制,确保库存质
量。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应用指引,公司严格执行《区域门店提
优奖励管理办法》《直营门店折扣管理标准规范》《大客户业务管理规范》等制
度,明确销售定价、折扣授权、促销管理等关键控制环节的职责权限与审批流程。
在数字化运营方面,公司持续完善线上销售渠道管控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业务协
同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准确、资金流转安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相关的内部
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公司依据《工程部装修管理制度》,对门店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
节实施全过程管控,通过整合授权审批机制、明确职责划分及基础工程标准化框
架,保障工程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在设计施工环节,由设计装饰部统一出具图纸,
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执行,明确施工标准与质量要求;施工期间实行现场监
督,对隐蔽工程开展专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在验收结算阶段,工程竣工
后由监理人员组织验收,核实工程量与工程质量,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结算;财
务部门根据合同、验收单及结算资料审核付款,保障资金支付合规。2025 年,公
司持续优化供应商评估体系,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工程管理更加完善。
 合同管理方面,公司持续优化合同全生命周期管控机制,2025 年进一步深化
系统应用与制度融合。公司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印章管理制度》,细
化合同授权审批层级与评审流程,实现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印章使用
及文档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通过上线甄零合同管理平台系统,保障数据一
致性,有效支撑跨部门协同运作,实现合同线上化审批与电子化存档,提升签订
效率并确保文档管理规范性。同时,公司依托系统沉淀标准化合同模板与履约数
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持续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与合规性,促进公司运营
活动的稳健开展。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以《会计核算制度》为基础,
持续完善财务报告编制、审核与披露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同时,依托财务信息化
建设,高效地保障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可追溯性。
 公司依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分级授权、财
务运作、投资决策等实施系统性管控。公司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监督机制,
由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检查其
内部控制执行、财务状况及经营合规性,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
时整改,确保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及时纠正,防控潜在风险,确保子公司运营规范、
信息透明。
  公司已构建涵盖财务管理、合同管理、门店运营及办公平台等多领域的信息
系统体系,并制定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报告期内,
公司通过汉高 ERP 系统、飞书多维表格等数字化工具实现精细化管理,同时推进
人工智能技术在办公场景的深度应用,促进跨部门信息高效传递与资源协同共享。
在系统优化层面,公司持续聚焦数据流通效率、协同作业能力等关键环节进行优
化,有效提升数据准确性与业务处理效率。公司将不断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深化数字化对信息平台及应用系统的赋能作用,全面提
升运营效率与内部控制水平,为业务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等相关规定,规范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公司确立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
公允、自愿及诚信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为基础,确保交易
公允性。在决策程序上,公司明确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与流程,关联董事及关联股
东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严格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建立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确保交易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控制投资
风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的权限划
分,并对投资评估、立项、决策、实施及退出等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持续强化对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
效性的监督检查。依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反舞弊及举报制度》等规定,定
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实施审计。公司构建了
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内部监督体系,有效落实反舞弊机制及举报渠道,
并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培训,提升内部监督水平。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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