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薪酬标准及确定依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制定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结果核发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发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 15 万元(含税)。
理职务领取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报酬或津贴。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董事,根据其贡献大小,可给予一定
金额的专项奖励。具体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
后提请股东会决定。
四、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专职董事和专职董事
津贴在股东会作出决定后按年度发放;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管理职
务的董事,其薪酬履行公司相关程序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