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6-16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
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众业达设备”)经营需要,汕头众业达设
备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 3,7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
含低风险授信额度)。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高额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属于
董事会的权限,无需经过股东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急电源,仪表仪器、五金工具;机器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承装、承修、承试供
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研发及设计;
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信息化系统建设及维护;电器设备、仪器仪表、信息化技
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资产总额 117,873,881.64 118,927,004.41
负债总额 3,726,141.62 4,639,464.6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726,141.62 4,639,464.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其中:担保 - -
抵押 - -
诉讼与仲裁事项 - -
净资产 114,147,740.02 114,287,539.72
营业收入 3,674,127.14 16,925,608.37
利润总额 -41,656.26 -3,340,650.33
净利润 -139,799.70 -2,568,971.95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一)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汕头市众业达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之间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
至 2027 年 1 月 22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
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
同。
(二) 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22 日。
(三)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币种:人民币。
(大写)叁仟柒佰万元整。
(小写)¥37,000,000.00 。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
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下列第 1 项:
(五)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六)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对外开具信用证、保函,此外,因生产经营需求,可能也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为
支持汕头众业达设备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分行申请不超过 3,7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完善,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含对众业达供应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及汕头众业达设备的担
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4,345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担保余额为 4,780.48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3,7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0.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对合并报表
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