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黄
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谷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股东延
长股份锁定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4〕11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0元/股,并于2025年1月3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增发新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
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实际控制人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
社、控股股东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若出现下述业绩下滑情况,作出以
下承诺:
以上的,延长本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
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1242 号),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母净利润为 48,467,414.06 元,较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
条件。按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原解禁日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持股方式 现解禁日期
(股) 期
通过黄山
黄山市供销合 2028 年 1 2028 年 7 月 3 日
实际控制人 供销集团 31,122,000
作社联合社 月3日 (非交易日顺延)
间接持股
黄山供销集团 2028 年 1 2028 年 7 月 3 日
控股股东 直接持股 31,122,000
有限公司 月3日 (非交易日顺延)
注: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
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所持有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
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
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何光行 吴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