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哈尔
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信证券对博实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5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418,618.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210C000563 号
《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6,437.19 万元,
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7,904.68 万元,另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
收益扣除手续费后 912.59 万元作为募集资金管理,未投入使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6,581,381.6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43,418,618.32
加:以前年度已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9,125,937.4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64,371,894.23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126,845,085.47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67,132,675.06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46,975,515.38
注
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收益) 88,172,661.56
加: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855,191.37
减: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32,362,689.87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22,013,048.58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7,620,548.22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2,729,093.07
减:募集资金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665,163.0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
注: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扣除本次可转债发行费用人民币
(1)公司 2025 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236.27 万元,截至
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12,341.86 万元),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66.52 万元(其
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998.11 万元)。
(2)公司无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金额。
综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9,673.46 万元(其中
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12,341.86 万元),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66.52 万元(其中
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998.11 万元),尚
未使用的金额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专
项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从2022年9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
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如下:
序 协议签订时 协议履行
单位 保荐人 开户银行
号 间 情况
正常(专
哈尔滨博实自动 国信证券股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
终止)
哈尔滨博实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 正常(专
国信证券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博实(苏州)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终止)
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
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账户状态
类别
哈尔滨博实自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
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哈尔滨分行 金专户
哈尔滨博实自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
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哈尔滨分行 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博实(苏州)智 募集资
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89070078801500002861 注销
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专户
支行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完成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998.11万元)5,666.52万元,并完成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39,673.46万元,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等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2025 年度实现效益 1,763.43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97,355.00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8,397,355.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923号鉴证
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止置换以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项目名称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号 资总额
的金额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
产项目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
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
中心)项目
合计 450,000,000.00 18,397,355.00
注: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保荐及承销费用566.04万元(不含税),及公司已用自
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92.10万元(不含税),合计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由计划
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中支付。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监事会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无余额。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博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实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博实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博实股份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鹤令 徐 懿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
编制单位: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 44,341.8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6.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673.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资进度(%)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产业化生产项目 否 16,000.00 16,000.00 2,201.30 14,885.81 93.04 2024 年 7 月 1,763.43 否 否
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 否 9,000.00 9,000.00 762.05 7,475.32 83.06 2025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示范项目
心(研发中心)项目 否 7,000.00 7,000.00 272.91 4,970.46 71.01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341.86 44,341.86 3,236.27 39,673.46 89.47 — 1,763.43 — —
合计 — 44,341.86 44,341.86 3,236.27 39,673.46 89.47 — 1,763.43 — —
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受交付验收进度影响,确认收入时点具有不均衡的特点,相关产品 2024 年集中交付,超额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完成效益,2025 年尚有部分产品已交货未验收,影响当期募投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210A016923 号。公司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资金 1,971,119.80 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矿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资金 9,131,549.20 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技术创新与服
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资金 7,294,686.00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
人民币 18,397,355.0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无余额。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
理、有效及节约的原则,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谨慎决策,
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专户储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且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此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部分设备
质保金、尾款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永久补流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报告期内,合
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998.11 万元)5,666.52 万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1.86万元;
注2: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1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为12,341.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