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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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
年6月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
名(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保持
一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会选举
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
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
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人选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
会审议;
  (四)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
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应为自然人,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员,期限尚未届满;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须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验;
  (1)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
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其他条件。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
 邮政编码:311835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                      提名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
                    □是          □否 (请是或否前打“√”)
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
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指与上市公司、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签名/盖章)
                     二○二六年       月   日
附件 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正楷)       同意被提名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郑重承诺:本人向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是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被提名人(签署):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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