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
(财会〔2025〕32 号)
的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
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
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