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 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17: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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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6-01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277 号西岸数字谷二期 T3 楼
栋 22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通过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规
范制作,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指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公司关于制订《公司人工成本及工资总额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收入分配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依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人工成本及工资总额管理
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订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税前)/人。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
结果等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其他规定
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董事、总经理俞洋先生及
职工董事王智坚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
员的年度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酬包含基本年薪、
福利和津贴;浮动薪酬包含绩效年薪、任期激励薪和特别奖励。基本薪酬由所任
岗位的职级决定,是在该岗位所承担职责支付的薪酬,属于保障性收入,按月发
放;福利和津贴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保险,以及根据公司履职待遇及福利办法执
行的现金、非现金福利;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个人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任期激励薪与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
据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特别奖励根据个人对公司的效益贡献程度等
因素确定,报董事会另行审议。
  (三)其他规定
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总经理俞洋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规范履职,有效分散履职风险,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投保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责任限额: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年
  年度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年
  保险期限:12 个月(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
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
买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费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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