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信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802 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770 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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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
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
金亚科技、周旭辉、 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立信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
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
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保千里、东北证券、 组、2015 年
投资者 1,096 万元 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银信评估、立信等 报、2016 年
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
报
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
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
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
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
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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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家。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 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 2026 年度审计报酬
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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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
了职责,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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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