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7 02:00: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情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
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财
政部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
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
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拓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