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2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1,400,000 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 750,000 万元
协议有效期 1 年
存款利率范围 0.25%-3.05%
贷款利率范围 2.11%-3.78%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 23.5 亿元,
由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比 66.67%)和山西潞安
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
)(占比
效率,扩展和提升公司所享有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质量,我公司拟与财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项金融服
务协议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名称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400235989941U
注册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 388 号颐龙湾综合楼 E1 栋东侧裙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爱斌
注册资本 235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7 年 8 月 7 日
经营范围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
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同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
(财务)公司与 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山西省国资委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最近一年 截至最近一期
资产总额 2,177,697.19 2,429,957.85
负债总额 1,783,145.54 2,028,121.57
净资产 394,551.65 401,836.28
最近一年年度 最近一期
营业收入 43,145.38 9,030.63
净利润 24,816.20 7,284.63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上一年度 本年度至今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1,765,213 万元 1,776,372 万元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1,289,125 万元 1,327,025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1,800,000 万元 1,25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1,528,729 万元 744,428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744,428 万元 1,084,286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1,686,693 万元 1,098,181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0.25%- 3.15 % 0.25%- 3.05 %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1,100,000 万元 1,05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105,000 万元 0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0 万元 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105,000 万元 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3.50% /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我公司提供收款和付款服务以及我公司与潞安化工集团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结算业务免收手续费。
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协议期间,如我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较
大变化,则双方协商对最高存款余额进行适当调整。我公司在财务公
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
度以财务公司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为准,但日均授信额度使用不超过
类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通过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质押融资及票据池等票据业务。
我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手续费与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
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费率及利率水平。
续费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商业银行费率水平。
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同类同期服务的收费标
准。
在上述金融服务事项范围内,公司可与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事
项,但单项服务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利息、手续等服务费用达
到公司《关联交易准则》制度规定标准的,需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
会批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执行
期间,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公司可充分利
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
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
与财务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协议的同时由其
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按照协议向我公司提
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
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公司关联
董事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回避表决,
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
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与财务公司
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资金占用
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程序和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