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天健”)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审计)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B 股)审计情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况 涉及主要行业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
华仪电气、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在 5%的范围内与
投资者 东海证券、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华仪电气承担连
月6日
天健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带责任,天健已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201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芳玉,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丁琴丽,201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2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
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情况在 2025 年度基础上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年度财务审计 110 预计 110 0
内部控制审计 25 预计 25 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就天健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
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
计的经验和能力,可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需求。该机构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 2025 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
健履行了监督职责。鉴于天健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
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提请续聘天健为公
司 2026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浙江晨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晨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
报告》。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协商确定
审计服务费。聘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