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因上述原因
不能解除限售的共计 100,61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员工持股计划的 159,755 股库存股予以注销。
励计划存续期间,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此依照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8.59
元/股,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需支付的回购资金预
计为 864,239.90 元,该等回购资金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将由当前 99,940,000 股减少至 99,679,635 股(不考虑因其他事项导致的公司股份
总数变动情形),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
果为准。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 4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7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00,61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
回购注销,并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注销公司存放
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59,755 股库存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出具
了专项意见。
(二)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
披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异议。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四)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已依照
规定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五)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出具了专
项意见。
(六)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七)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 133 人,共授予登记 11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 年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八)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九)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根据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部分)
由 8.74 元/股调整为 8.59 元/股;同时,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00 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5-081)。
(十)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并出具
了专项意见,且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一)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2026 年 3 月 18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
(十二)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权益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权益授予登记 4 人,共授予登记 7.60 万股限制性股
票。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
益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三)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情况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P=P0×(P1+P2×n)÷[P1×(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
P2 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 1 股股票缩为 n 股股票)。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
(二)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情况
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 235,75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 14,964,636.75 元,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2)。
(三)回购价格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激励计划存续期内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
回购价格调整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具体计算方式如
下所示:
P=P0-V=8.74-0.15=8.59(元/股)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8.74 元/股调整为 8.59 元/
股。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
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而不在公司或其子公
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59,000 股限制性股
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
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
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分别对应的个人解除限售比
例分别为“100%”、“80%”、“50%”、“0”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
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 2025 年度 74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32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
评结果为良好,13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评结果为合格,1 名激励对象综合考评结果
为不合格,故依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 4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原因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1,61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8.59
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金额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计算为人民币
四、本次库存股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披露
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3),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 1,430,755 股,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有关授权,分别做出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及预留权益授予决议,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8 日、2026 年 3 月 30 日完成
了前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共计 1,271,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159,755 股库存股。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并结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
拟对该等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五、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当前
情形),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股权分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完成后,预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所
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7,887,500 47.9162% 0 47,887,500 48.041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11,000 1.2117% -100,610 1,110,390 1.11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841,500 50.8720% -159,755 50,681,745 50.8446%
三、总股本 99,940,000 100.0000 -260,365 99,679,635 100.0000
注:上表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五、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有
关事项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对公司库存股以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分布
和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因回购限制性股票所承担的回购资金给付义务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有关事项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
案》《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对
公司库存股以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
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分布和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
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因回购
限制性股票所承担的回购资金给付义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有关事项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农
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对公司库存
股以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具体
处理,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分布和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
人员的勤勉尽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因回购限制性股
票所承担的回购资金给付义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无异议。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注销库存股有关事项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农心作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对公司库存股以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不会影
响公司的股权分布和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勤勉尽
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因回购限制性股票所承担的回
购资金给付义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库存股,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议》;
议决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